|
韩国难民法修正案的争论点(二)时间:2021-06-03 姜成植律师(韩国共存律师事务所) 法务部最终制定了特别对策,这是包含在此次修订案中的难民审查不合格决定制度。 内容如下: 法务部长官在难民申请者符合下列各号任何一项的情况下,可以做出难民认定审查不合格的决定(以下简称"不合格决定 " ) 。 1.过去对难民认定申请作出不合格决定或不承认难民决定的人再次申请的情况。 但是,如果难民申请者证明存在重大情况变更,则不包括在内。 2. 过去难民认定决定取消或撤销的人或认为根据第19条第2条撤回难民认定申请或异议申请的人再次申请的情况。 但是,如果难民申请者证明存在重大情况变更,则不包括在内。 ③法务部长官对符合第1项的人可以省略面试调查,根据申请书其他资料决定是否不合格。 如果成为不合格对象,可以干脆不做面试调查。 也就是说,可以更快地进行审查。 这样,对滥用难民申请的人可以尽快进行审查,对真正需要保护的人可以更加审慎地审查。 第二,引入明确无理由的难民申请制度. 法务部长官在难民申请人只以延长滞留为目的、死因之间的纷争或经济原因等明显不属于该法规定的难民时,明确指出"明显是无理由的申请",并做出不承认难民的决定。 这项制度也是为了尽可能缩短难民审查期限,以解决那些滥用难民申请的案例. 如果明显符合无理由的难民申请,对异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将缩短为2个月(难民法修正案第21条第8项;一般的异议申请审查期限为6个月)。 另外,诉讼期限也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缩短至30天以内(难民法修正案第44条第2第1项;一般诉讼期限在90天以内),就业也将受到限制(难民法修正案第44条)。 人权团体方面对这两项修改表示强烈反对。 正义党也表明了反对立场。 其主要依据是,韩国的难民认定率远远低于其他国家。 据法务部的统计,以2021.3月末为基准,在全部审查完毕的案件中,得到难民认可的比率为2.9%,包括人道主义滞留许可在内进行保护的比率为9.2%。 其他发达国家中,承认难民比率或保护比率超过3%至40%的地方也很多,因此确实很低。 人权团体方面主张,目前难民认定率如此之低,如果引入将不合格决定制度和毫无理由的难民申请区分开来,以迅速审查为由不认真审查的事例就会增加,难民申请者准备异议申请或诉讼的时间也会变短,难民认定率也会进一步下降。 但是难民认定率随着难民人数的增多而下降,因此,如果减少滥用难民申请者的福利,滥用难民申请的人减少,那么对真正需要保护的人进行更快、更准确的审查,难民认定率反而会提高。 另外,此次修正案被立法预告后,与以前不同,赞成此次修正案的市民团体也发出了声音。 虽然主要是对难民制度持有否定立场的市民团体,但对对滥用难民申请者进行制裁的修正案的宗旨表示赞同,并有多个团体联合发表了正式声明。 一直以来,反对难民流入的市民团体方面的声音,与为保护难民而努力的人权团体方面的声音相比,存在组织化、逻辑不充分的一面,因此,国民的各种意见很难均衡地反映到政策上,但即使现在也有某种程度的均衡,开始展开活跃的讨论,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 这为政府做出更加均衡的政策决定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