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天地邪教被控违反《房地产实名制法》,若罪成,将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罚款

作者: admin 【 转载 】 来源: 宗教与真理 2022-04-18

▲位于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丰洞,以新天地新道名义出售房地产500亿韩元

▶ 如果承认指控,以非处罚名义的受托人应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亿韩元以下罚款。

全国新天地受害者联合会(代表,申康植)以违反《房地产实权者名义登记相关法律》(简称房地产实名制)的嫌疑起诉了新天地耶稣教会教主李万熙(音)、西蒙支派前总务李某、西蒙支派前总务金某等。

"房地产实名制"是指在房地产交易时,使实际所有者与登记名义人一致的义务。 因此禁止借名,即借用他人名字的行为。

涉嫌违反《房地产实名制法》的被告人李某在2017年左右收购了位于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丰洞的物流中心建筑物及土地,获得了所有权,但根据与新天地耶稣教会所属支派西蒙支派总务金某的名义信托约定,以金某的名义登记了相关土地和建筑物,涉嫌违反了《房地产实名制法》。

新天地受害家属们表示:"被告人金某本人所有的大林洞公寓里设定了以韩国住宅金融公社为债权人的12亿3千2百万韩元的抵押权,在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取得并拥有交易额达200亿韩元的该事件房地产,这在常识上也是无法接受的","考虑到上述情况,被告人新天地耶稣教会和李某根据该事件房地产的所有权根据名义信托约定。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被告人新天地耶稣教会和李某就违反了《房地产实名制法》第3条第1款,应该依照第7条第1款第1项和第12条第2项进行处罚。"

违反《房地产实名制法》(第3条第1款、第7条第1款第1项、第7条第2款、第12条之2)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房地产实名制法》第3条第1款规定,"任何人不得根据名义信托约定,以名义受托人名义登记房地产相关物权",同法第7条第1款第1项规定,"第3条第1款第1项规定。

另外,《房地产实名制法》第12条之2规定:"法人或团体的代表或法人、团体或个人的代理人、使用者及其他职员,如果违反该法人、团体或个人的业务,除处罚其行为者外,对该法人、团体或个人也处以相应条文的罚款。"

▲位于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丰洞,以新天地新道名义出售房地产500亿韩元

以该事件为例,被告人原本想扩建上述仓库建筑,用作新天地耶稣教会西蒙支派本部圣殿,但由于当时全国新天地受害自然队和附近公寓居民的反对而告吹,之后从教徒那里得到了定金,2021年左右完成了仓库建筑的扩建,为了用作教会,还变更为第1、2种近邻生活设施。

另外,新天地耶稣教会章程第28条规定:"为教会传教活动而捐赠的所有财产相关事项都应根据新天地房地产管理方针,原则上以总会名义进行管理,财产归属于新天地传教财产。"因此,为利用新天地耶稣教会西蒙支派总部圣殿,该事件房地产的实际所有者应该说是新天地耶稣教会。

因此,举报书中明确指出:"被告人新天地耶稣教会和李某根据该事件房地产的所有权,以名义信托约定的名义受托人金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 如果这是事实,被告人新天地耶稣教会和李某违反了《房地产实名制法》第3条第1款,应该根据第7条第1款第1项及第12条之2进行处罚",并表示通过彻底的调查,如果嫌疑成立,请严惩。

目前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丰洞所在建筑上挂着出租的横幅。 记者通过记载的联系方式(房地产)咨询,发现"虽然也有租赁,但为了出售而推出的" 他说:"出售价格为500亿韩元。"

对此,洪钟甲律师表示:"不管出售与否,都是以名义信托取得的,因此取得后犯罪成立。 因为资金来源是新天地,所以取得本身就违反了房地产实名制法。 卖出去,可能是罚款所致。 名义信托的罚款非常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越来越长,所以才会急售。"

这些案件在其他异端、邪教集团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如果确定犯罪,其适用范围也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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