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二十二批 韩国假难民不予延期且必须离境人员名单

作者: adm-韩国 【 原创 】 2021-07-19

NOTICE(公告)
文件号:2021第87号日期:2021年7月19日来源: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处公开数据
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91条,《出入境管理法实施办法》第33条,第94条规定,《难民法》第18条第2款,第6款,以及《难民法执行法令》第11条第3款等有关规定,对于下列(假难民)人员的延期逗留申请不予批准且必须离境,现在通过互联网公告送达。
国  籍姓   名出生年份现居住地(韩国)备   注
CHINA.P.R(中国籍)CUI YUNSAN
2001首尔九老区
假难民申请者
备  注如果您与此数据无关,因失误被公示,我们为此表示抱歉。请您及时联络我们撤下数据,我们的海外值班邮箱:jxzlm0086@gmail.com,中国大陆地区邮箱:xunqinbaoming0886@163.com。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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