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近年来由非法移民问题引发的思考
一、背景材料
近年来,以全能神、法轮功为首的邪教集团以被“宗教迫害”为由在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地申请宗教避难,他们经常被当地的法院驳回申请,但是他们依然通过钻取法律漏洞上诉的方式留在那里,为非法滞留争取更多的时间,更有甚者通过“假结婚”的方式骗取美国绿卡,被移民局依法逮捕。然而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他们为所在国家带来了巨大的伤害。2017年伊始,美国总统特朗普下令将要驱逐在美的300万非法移民、非法滞留人员,维护美国国土安全以及社会稳定。
二、核心事实
2015年4月30日,韩国政府决定遣返以姜秀菊(女,58岁,中国大陆人)为代表的56名法轮功修炼者。
根据韩国新闻报道称:2002年开始,韩国政府对邪教法轮功与中国政府保持同一立场,对国外申请政治避难人员严格审查,据统计,2002至今,100多名法轮功非法难民申请政治避难遭到韩国司法部门拒绝。
据美国媒体报道,1月9日,美国俄亥俄州发生一起华裔夫妇杀害5岁女儿的案件。案发地是一家中餐馆,1月10日小女孩的母亲陈明明(Ming Ming Chen,29岁)和父亲赵亮(Liang Zhao,34岁)因涉嫌谋杀被警方逮捕。美国“新闻网第五频道”网站、《检察官》网披露,案件主犯具有“法轮功”背景该案件受到当地媒体高度关注。据警方初步调查,小女孩的母亲陈明明用“右拳多次狂殴女儿头部”,导致女孩死亡。警方说,父亲赵亮看到女儿“嘴里流出绿色液体”,把她带进浴室清理干净,看到女儿没有呼吸,他立即做了人工呼吸但最后失败。最后,两人决定把女儿藏尸餐馆内,并向警方谎报“失踪”。
根据新闻网第五频道”网站(Newsnet5.com)11日曝料称,联邦法庭案宗显示:2009年,陈明明申请政治庇护,声称因她与中国精神团体“法轮功”有关系,受到了中国政府的迫害。但是庇护申请被移民法官拒绝。2012年,陈明明提起上诉,但法官最终仍驳回了她的申请,并在2012年12月下令驱逐其出境。马西隆市司法主任安德里亚·斯开撒透露:“据说陈女士可能收到过遣返令之类的东西,也有人说这家人在纽约州有政府官员的亲戚,因此有关遣返问题受到了关照,后来这个判决就不了了之了。”
综上所述,这仅仅只是以法轮功为首的邪教暴力伤害事件中代表性的案件。这也充分说明了以法轮功为首的邪教集团具有很强的暴力性、欺骗性,他们通过政治避难的方式留在海外,也给所在国家的国土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隐患,希望海外国家应该汲取美国暴力事件的教训,为维护自己本国的安全利益做出努力。
三、如何区分宗教与邪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宗教认为现实世界之外存在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力量能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使人对神秘力量产生敬畏及崇拜,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邪教组织是冒用宗教名义或打着宗教旗号,歪曲宗教经典,掺杂迷信和伪科学内容,拚凑所谓“教义”,神化首要分子,以秘密传教方式发展成员,制造、散布歪理邪说,蒙骗、恐吓、胁迫群众的非法组织。
在当今世界,邪教已经超出了宗教领域的教派问题,孽生为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从事违法犯罪的地下邪恶势力。清代雍正皇帝曾说过:“所谓邪教者,非指世俗寻常僧道之流而言”,“大抵妄立名号,诳诱愚民,或巧作幻术,夜聚晓散。此等之人,党类繁多,踪迹诡秘。”近年来,美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国采取法律措施,对“人民圣殿教”、“科学教”、“奥姆真理教”、“撒旦的孩子”等邪教组织进行严厉打击。邪教已经成为人类公敌,在世界上已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政府相继对“呼喊派”、“全能神”、“被立王”、“主神教”、“门徒会”、“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开展了长期的宣传揭批、帮助教育和查禁取缔工作,有效遏制了邪教组织的发展蔓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识别邪教祸世害人的真正面目,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的界限,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1、宗教与社会基本相适应,邪教则与社会根本相对立。宗教倡导信徒融入社会,推崇道德,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和谐,拥护现行政府及其社会制度。当国家遭遇自然灾害或发生战乱,宗教则举行祈祷仪式,为国家祈福,为天下苍生祈求平安。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齐同慈爱、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这些说法虽然不尽相同,但都是引导信徒与社会相适应。邪教则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反科学,蔑视法律,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危害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鼓吹、煽动推翻政府和现行的社会体制。当国家发生重大变故,邪教则乘机作乱,为祸社会。如全能神邪教将一般民众视为“恶魔”、“邪灵恶神”,要求信徒共同将其消灭;门徒会邪教组织则将政府称为“黑政府”,社会是“黑社会”,扬言要砸烂“黑政府”,打倒“黑社会”,提出“先争人心,后夺政权”,与社会格格不入。
2、宗教的崇拜对象属于历史传承,邪教的神化对象为教主自我标榜。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神(仙、佛),是悠久历史的传承,是固定不变的。宗教信仰反对人自比神明和自吹具有“神力”。如天主教和基督教敬奉圣母和耶稣,伊斯兰教信奉真主安拉,佛教奉释迦牟尼为佛祖,道教奉老子为教祖。邪教崇拜的则是教主本人,邪教头子总是冒用神的名义,自称是神的“替身”、“代表”或“仆人”是神的“肉身再现”,只有他可以与神沟通,他才是至高无上的“神”、“主”、“活基督”,是世界的创造者、主宰者和救世主,并吹嘘自己有种种超常、特异的能力,神化自己,使成员产生神秘、敬畏感,对他顶礼膜拜和盲从,从而达到控制成员精神的目的。如全能神宣扬《圣经》中提到的耶和华的“法律时代”和耶稣的“恩典时代”已经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经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消灾保平安。
3、宗教依法公开活动,邪教则秘密结社,非法传教。正规的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宗教团体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在政府登记和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如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内举行,由经宗教团体认定、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严格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邪教采用地下秘密活动方式,传教、串联、聚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点进行,活动诡秘。如同一个秘密王国,与黑社会组织十分相似。一旦加入邪教组织,就受到精神和人身自由的控制,很难摆脱出来。近几年来,被破获的邪教组织的“教主”和骨干全部使用假名、化名,用内部规定的暗语进行联系,平时在设有暗道的房间或地下室内活动。
4、宗教有博大精深的经典教义,邪教的所谓教义则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宗教有自己的沿袭历史传承的经典教义,如佛教的《大藏经》、道教的《道德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天主教、基督教的《圣经》等。邪教所谓的教义都是盗用宗教用语编造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如法轮功的《转法轮》、门徒会的《闪光的灵程》、全能神的《东方发出的闪电》等等。
5、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敛财和行骗,邪教则用各种手段骗财、骗色,甚至胁迫信徒屈从。宗教的经费通过光明正大的劝募,如佛教的化缘、布施等;邪教则编造邪说恐吓信徒骗取钱财,甚至骗色。如全能神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论”,只有将钱财奉献出来,才能消灾保平安;门徒会邪教宣扬“一切靠神的恩赐”,信徒要将钱财奉献出来,可以吃“赐福粮”、“生命粮”,全能神邪教宣扬女性信徒要“过灵床”,通过输入高能量的物质,才能使信仰长进,其实质上就是编造邪说哄骗和奸淫妇女。
四、邪教集团的共性
1、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首先被认定为邪教集团,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质。法轮功如此,全能神教会亦如此,其他所有的邪教集团皆如此。
邪教首先是不符合正常的宗教观、价值观,很多方面被认为是违背了正常的教义范围,采用了欺骗的手段。例如法轮功就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受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声称自己是兜售‘真善忍’核心理念的中国精神修炼团体法轮功的信徒。但是实际上呢?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就是最大的‘恶’,欺骗信徒相信升天、圆满、包治百病,给不明真相的信众带来了错误的信仰引导,从而导致法轮功修炼者经常会发生信徒自焚、集体自焚事件,给社会带来了安全的隐患,严重的背离六佛教的“乐施者,与人为善”的核心理念。
再如邪教集团全能神教会,“女基督是隐蔽中国做工的二次真神、是拯救人类的独一无二的真神”,但是在实际传教的过程中,却屡次通过偷偷摸摸的方式潜入宗派教会,发展教会的牧师到他们的地下教会,其中不乏有采用暴力、胁迫、绑架等手段拉人入教。其中2012年底,山东的一位牧师被全能神绑架了9天,在9天内,他们轮番对该牧师进行道义讲解,不让他睡觉、也不让休息,就一直站着。中间采用了暴力胁迫的手段,到最后该牧师不再反抗,被动接受了他们的教义之后,才被放回家。
2、都具有暴力危险性。
邪教的暴力性主要体现在,暴力伤害、暴力致死,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的威胁,给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破坏了本地区的繁荣与稳定,使人民的生命健康、合法财产无法得到保障,给社会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例如法轮功邪教组织最典型1.23自焚案,错误的信仰自焚,烧毁了女大学生陈果的锦绣前程。
陈果,这位曾被其母亲视为音乐天才,年轻活泼,芳华正茂的中央音乐学院弹琵琶的美丽大二学生,本该有着繁花似锦的美好前程,只因跟其母亲痴迷上了法轮功,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门这场震惊中外的“自焚”悲惨事件中,全身大面积重度烧伤,失去了双手。2014年6月27日,陈果与母亲郝惠君虽获得企业家陈光标先生资助,在美国接受整容手术,但是“我还想弹我的琵琶。”“我要过正常人的生活。”这些极普通的要求对她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奢望。自焚,不但让陈果断送了花容般的美丽、弹琵琶的音乐梦想、幸福美满的爱情,而且由于她与母女双手均因严重烧伤被截肢,终生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
再例如全能神邪教的著名5.28事件震惊中外,吴硕艳被全能神邪教团伙无辜的殴打致死,成为吴硕艳家人永远的伤痛,更是这座城市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痛!
2014年5月28日晚上9点多,山东省招远市一麦当劳餐厅里,发生一起命案。两男四女6个人围着一名倒在地上的女子,一名光头男子大骂倒地女子“恶魔”“永世不得超生”,用拖把猛击该女子,殴打过程约2分钟。有围观的群众想要上前制止,打人者放言“你们谁管谁死”。事发当天,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就餐,向吴某要电话被对方拒绝。后张某等六人将吴某殴打致死。打人者声称自己是全能神信徒。
3、都具有敛财的目的。
所有的邪教组织都具有明显的敛财目的,敛财是传教过程中必要 的手段之一,也是邪教发展之本。邪教组织在敛财的过程中导致很多家庭因此倾家荡产,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法轮功组织在敛财方面很有一套办法,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但实际生活中的李洪志,却对金钱格外贪婪,靠传播“法轮功”,短短几年暴富起来。早期弟子多人证明,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
“弘法”初期,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
此后,李洪志又称“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看录像,听录音练功”,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300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并极力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有“灵气”,鼓动练习者购买。近年来,李洪志又“推出”练功服、练功垫,将原来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印成价格更加昂贵的“精装本”,向练习者兜售。还宣扬“有施才有得”,以小施获大得,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等的“捐款”。法轮功组织在境外传教中,通过开办神韵演出,开售价格不菲的门票,并通过该演出在不断传教,等行为都属于一种高明的敛财行为。
全能神教会的敛财行为更加明显,自全能神开始向全国传播的开始,就秘密的组织敛财活动,通过散播“末世论”谣言蒙骗成员,以“花钱买平安”为幌子,收取“奉献款”并美其名为“荣耀神”是全能神邪教组织敛财的主要方法。家住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街的王顺兰和丈夫养殖大龙虾赚了钱,被全能神盯上,诱入邪教。因害怕“末日”来临的时候被“五雷轰顶”, 先后“奉献” 65000多元。大连晚报2014年06月03日曾经报道一个“全能神”曾经的信徒在当上“新乡区带领”之后,通过宣传“地球将要毁灭,人类要有大劫难”蛊惑信徒,不断向“小区带领”下达指令(纸条)加紧“传福音”,骗取“奉献款”60多万并兑换成金条交上层做活动经费。全能神诈骗底层信徒奉献钱款财物,导致很多人倾家荡产,供上层组织者享乐腐化,是社会的寄生虫。
五、邪教集团在海外长期发展的原因。
近年来,让我们意外的是,他们在国内犯下了种种恶性,但是他们逃亡海外之后,却发展的很好并且在逐步的强大。笔者经过长时间的了解,才找到了具体的原因。
1、他们能够巧妙的钻取所在国家的法律漏洞。
2013年7月1日,韩国是亚洲第一个实施《难民法》的国家,在《难民法》实施之前,韩国所有的难民管理工作都是由2010年修改之后的《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76条第 76 条之 2( 难民身份的认定) )
①在大韩民国内的外国人根据总统令规定提出难民申请时,法务部长官可经审查后将其外国人认定为难民。
②根据第1款规定的申请,外国人应在登陆或入境大韩民国之日起(滞留在大韩民国期间发生申请难民的事由,从得知其事实之日起)1年内提出。但发生疾病及其他不得以的事由时除外。
2014年,韩国济州岛对中国大陆公民以观光、过境等为目的,从济州岛口岸入境的个人及团体游客(含中国籍个人观光客及团体观光客)。实施免签政策。
韩国政府对中国大陆颁发的是30天济州岛自由行观光过境(B-2)签证。即中国大陆游客团体或者个人游客,无需在出发前前往韩国驻中国大使馆办理旅游签证,仅需要持护照前往韩国济州岛申请入境即可获得免签优惠。
当然这样的条件也给了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一个机会,那就是出国传教。这些邪教组织人员只需要办理护照之后,即可以旅游观光的身份进入韩国济州岛,并在抵达的当天就在教会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始办理难民申请。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在韩国申请难民者即可获得难民登陆证,前往韩国本土。在韩国对外国人签证的种类中明确提出赋予G-1签证的条件。G-1签证又被称为[其他签证],是指法务部长官指定认证的人赋予的签证。申请G-1签证需要以下的条件,
1. 申请产灾以及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2. 因疾病或事故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3. 正在办理各种诉讼的人;
4. 因拖欠工资正在仲裁中的人;
5. 申请难民者;
6. 难民否决但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
7. 怀孕等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
8. 外国人患者;
9. 被性交易的外国女性等需要人道主义帮助的人;
本签证的最长居留期限为:1年。
那么G-1-5难民申请签证就成为他们在韩国滞留第一道“合法护身符”,假如在1年内他们的在申请难民的时候,被难民申查委员会拒绝承认难民,那么他们就会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根据诉讼请求,韩国法院在受理诉讼之后,将会向他们颁发G-1-3诉讼签证,当法院给予这个诉讼判决败诉后,他们可以选择再次诉讼,或者给他们颁发G-1-6签证,即难民否决但需要人道主义滞留的人。总之一条,根据韩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每次G-1签证的有效期是一年,那么他们会根据不同的理由进行“合法滞留”可能韩国政府在对待朝鲜族的外国人和非朝鲜族的外国人的条件有所区别,但是他们可以一直这样利用“合法的借口”进行非法滞留,据了解一个朝鲜族外国人,每次登陆证延期他们都可以“合法”的滞留1年,那么算上第一次的登陆证有效期总共有4次滞留机会,即可在韩国“合法”的滞留4年,而非朝鲜族的外国人则可以停留2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不能保证他们对政府官员不采用贿赂等手段为他们提供方便,其中包括可使登陆证有效期届满之后进行换发等行为。他们“合法”滞留的时间会更长。
当然了,朝鲜族外国人除了申请难民签证G-1以外,他们可以申请就业访问H-2签证,每次有效期是1年,可以延期后在韩国合法停留4年,这是法务部长官给朝鲜族外国人颁发的一种优惠签证政策。申请上述两种签证的人都可以在韩国合法就业,并且在G-1-5难民申请签证期间,可以得到韩国政府生活方面的人道主义救助。
这就是全能神邪教组织在海外惯用的手法从而达到长期非法滞留的目的,其实法轮功组织也不例外。
2、海外所在国家存在非法中介,是导致非法移民盛行的原因。
根据笔者早期参与到全能神海外教会的生活中长期了解发现,全能神组织有很严密的管理架构,从中国大陆的信徒在海外参与全能神传教活动,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解决身份问题,在全能神韩国教会内部,负责这个工作的小组叫做难民管理组。援引全能神教会难民管理组内部的消息得知,他们都是根据登陆证即将到期的时间批量组织信徒前往难民管理所办理登陆证延期,据悉他们的护照、登陆证等有效信息都是集中被管理的,平时并不带在身上。只有出门、或者出远门才自己被允许自己带走。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因为登陆证的有效时间已经被填满,需要换发新证件的时,难民管理组的负责人就告诉他们需要三个月以内的最新登记照片,并且要求他们带够足额办证资金、护照等证件前往难民管理委员会进行补办。其中也有一些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应付这种情况的信徒,那么难民管理组的负责人就会亲自给他们培训,让他们如何应对难民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据一名亲自参与全能神教会难民管理工作的信徒介绍,他们在韩国收入也不错,每个月能够拿到1万多人民币,其中1万元用于解决身份问题。
除此之外,在中国大陆,很多在外国的华人QQ群经常会出现一些类似于,全国收白本护照,包过关。以及集中帮人批量办理签证前往韩国的,或者有些以前曾经有非法滞留的不良记录者,朝鲜族带人过关等行为,屡见不鲜。他们都是非法移民中介通过地下黑链条为这些没有证件、或者有非法滞留记录的人员办理通关手续,从而达到获取暴利的手段。这样严重的影响到了两国的边境秩序,给非法移民、非法滞留者创造了便利条件,也给移民所在国家的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和挑战。
3、海外所在国家的官员腐败也是非法移民存在的关键原因。
非法中介之所以能够盛行,久打不衰,究其原因主要是海外所在国家的各级官员存在严重的腐败和渎职行为。非法中介能够在移民国家向有非法滞留记录人员、黑户、偷渡者、以及邪教等其他不法分子提供包过关服务,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当地的签证官、移民官、领事官以及难民管理审查官、法务部长官等身居政府要职的官员存在部分或者区域性腐败问题,通过以权谋私,接受贿赂等方式给非法中介提供“帮助”机会,让这些非法中介有机可乘,是非法移民问题的根本原因。
下面的这则案例援引《中国青年报》、《新华网》的消息,更具有说明性:
据韩国媒体报道,2002年11月10日,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外事部一共查获了58人。他们收受贿赂后,向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前往韩国的中国人发放签证,并非法落实这些人在韩国的户口。被查获的人中,有32人被“拘留起诉”,15人被“非拘留起诉”,另有11人被“通缉”。此外,韩国前驻北京领事、驻沈阳副领事均被逮捕。
崔钟宽,45岁,韩国仁川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调查科长,1999年曾在韩国驻沈阳领事馆任职。他曾涉嫌89次通过签证中介向261名中国人非法发放签证,已被“拘留起诉”。调查还发现,他在香港一家银行设有秘密账户,以发放签证为由获取大约7.2亿万韩元(1人民币约合140韩元)。梁承权,58岁,曾在韩国驻北京领事馆任职,后任韩国金海出入境管理所所长,以发放签证为由5次收受贿赂3000多万韩元,也被拘留起诉。
韩国检察机关还发现,仅有初中学历的中国人竟以汉语“语言教师”的身份进入韩国。某语言学校校长崔某从1998年开始,使包括7名中国人在内的共19名外国人非法进入韩国,获取2500万韩元。更有甚者,连外国间谍经窜改户口后也可成为堂堂正正的韩国人,只要交出1000万韩元(约合7.14万人民币)即可。
这一系列“签证腐败”主要包括两个环节:第一,获取签证进入韩国;第二,入境后获得韩国户口。严格来说,韩国媒体中的“非法签证”一词并不确切,因为这些人能够顺利进入韩国,所获得的签证应该都是合法、正规的,只是韩国官员在发放这些签证时是“非法”的。获取“非法签证”进入韩国的外国人多以3种手段获得合法户口:虚报出生信息、假装孤儿和篡改档案。据悉,韩国人多通过《生活信息报》招募中国人,每人收取1200多万韩元。
腐败黑幕如何进行?
韩国媒体驻京记者引述消息人士的话说,韩国“签证不正之风已形成‘食物链’,中介公司提供从伪造邀请函等文件到申请签证的一条龙服务。即使更换负责人,也会出现新‘食物链’。由于签证需求太大,但供应极其有限,因此,不可能不发生不正之风。”类似“当几年中国领事,就可挣数亿韩元”及“一个签证代理人,支配数十亿韩元”的传闻便层出不穷。
据中国中间人和韩国侨民透露,通过中间人伪造文件并得到韩国签证的费用为6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如果有非法滞留记录者、已被拒签几次,收费更高。中国朝鲜族比较聚集的延边等地的收费比黑龙江等地要高出1万元人民币左右。
要得到签证,有些人直接找到在北京和沈阳领事馆周围活动的中介。有些人索性在延边等地把护照交给当地中介委托办理签证。韩国驻京记者引述北京一位中间人的话说:“在有些地方,一些公安人员专门收集护照,甚至在公安局内部有专门负责人。”据透露,中介收取的费用中,有5000元人民币用于伪造各种文件、两万元用于打通领事馆,其余的钱全归中介自己所有。这就是说,中介成功办理一份签证,便可赚取约5万元人民币。据在汉城的中国人金某(63岁)称:“即使想向领事馆申请签证或进行面谈,也得向中间人交1.5万元人民币购买排号票。”因此,居住在北京的一位30多岁朝鲜族中间人拥有价值170万元人民币的豪华奔驰600轿车,也就不足为奇了。据中间人透露,他们早已用金钱与领事馆职员搞好了关系。
而在美国也同样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在文章开头的核心事实部分提到了一对夫妻是法轮功修炼者,在2017年1月9日,美国俄亥俄州发生一起华裔夫妇杀害5岁女儿的案件。引发了当地媒体的高度关注。据新闻报道2009年,陈明明申请政治庇护,声称因她与中国精神团体“法轮功”有关系,受到了中国政府的迫害。但是庇护申请被移民法官拒绝。2012年,陈明明提起上诉,但法官最终仍驳回了她的申请,并在2012年12月下令驱逐其出境。马西隆市司法主任安德里亚·斯开撒透露:“据说陈女士可能收到过遣返令之类的东西,也有人说这家人在纽约州有政府官员的亲戚,因此有关遣返问题受到了来自政府的关照,后来这个判决就不了了之了。”
4、假结婚成为非法移民有效规避审查的新方式。
与外国公民结婚,无疑是移民该国最为快捷的途径之一,故而不少外国人利用这个方法来获取利益,有的用以骗取永居身份、绿卡身份,有的用以敛财。此类以移民为目的的假结婚并不鲜见,近年来也有人上了假结婚移民的“贼船”,经常被骗财、骗色,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但是对于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来说,这无疑是合法移民最便捷的方式之一,而且移民局并不能有效的鉴别其申请人婚姻关系的真假,这也成为近年来被蛇头组织非法移民的一个重要方式。
现在,多国都对假结婚出台了严打政策,如新加坡今年8月出台了严打假结婚的新政,任何为取得短期或永居权而假结婚的人及协助他们并从中获利的中间人都将被视为违法,面临最高1万新元(约合5万元人民币)罚款、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加拿大今年10月也出台严防假结婚移民的新规,加拿大人在国外结婚后申请配偶来加团聚,实施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期,申请人的配偶抵加后必须与申请人维持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两年,如被发现假结婚,“配偶”会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甚至被驱逐出境;美国婚姻移民也是实行两年的临居政策,美国公民外籍配偶来美团聚,持两年有效的临时居留签证,如果婚姻能维持到两年,则在期满前90天内,由美籍公民和其外籍配偶一同再度申请美国绿卡。申请过程中要接受移民局官员严格审查。
六、非法移民在海外的现状
在韩国的华人存在两种非法移民方式,第一种是通过合法签证出境之后,从事签证禁止的相关工作,并在签证到期,非法滞留、黑居。第二种情况,就是以全能神、法轮功为代表邪教组织成员,善于钻取法律的漏洞,通过伪造难民申请材料等方式,向韩国申请政治庇护,从而长期滞留在韩国,严重的占用了所在国家的人道主义资源,使真正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难民无法得到人道主义救助。
1、非法滞留带给韩国的严峻挑战。
援引韩联社1月27日报道,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27日表示,据法务部数据,2011年非法滞留人数为16.7780万人、2012年为17.7854万人、2013年为18.3160万人、2014年20.8778万人、2015年为21.4187万人,呈逐年递增趋势。创下了2007年(22.34万人)以来的新高。截止到2015年底,在众多非法滞留者中,其中华人占到了85.3%。
具体来看,2008年,韩国非法滞留外国人达到20.05万人,虽然2009-2013年降至20万人以下,但是2014年再次突破20万人大关。据分析,非法滞留外国人数的增多与韩国国内停留的外国人规模快速增加有很大的关系。2007年,在韩停留的外国人人数仅为100万左右,但2014年却增至179.7618万人,占到了韩国全部人口的3.5%。
值得注意的是,济州岛目前为非法滞留、非法移民问题最严重的地区。2011年济州岛内非法滞留人数为282人、2010年为371人、2013年为731人、2014年则增至1450人、2015年非法滞留人数多达4353人。2013年后,平均每年有200万外国游客赴济州旅游,此后非法滞留人数便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近年来,济州岛的国际地位逐渐提高,有关济州经济情况与就业条件等信息已广泛流传至中国、越南、泰国等地,利用济州岛免签政策在中间牵线搭桥的非法中介公司数量也不断增加,非法中介盛行。 法务部数据显示,全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中负责监管非法滞留者的工作人员仅为150人左右,平均1名工作人员要将1400名非法滞留外国人驱逐出境。另外,这些工作人员还要负责其他业务,即使收到举报也无法完全置身于监管工作。
从非法滞留外国人的流入渠道来看,通过旅行等短期签证进入韩国后,在签证到期后依然不回国的情况众多。综上所述非法移民问题在韩国依然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他们给韩国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伪造难民申请材料,意图向韩国非法移民。
(1)数字告诉你,全能神教危害知多少?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称,近3年来,以受“宗教迫害”为理由而向韩国政府申请避难的中国人数已达736人,超过中国人在韩申请难民总量的60%,这其中,以“全能神”教信徒居多。
韩国“News one”报纸报道称,中国“全能神”教数百名教众向法院投诉难民申请全部败诉。反映称全能神伪造手续为信徒办理难民签证,涉嫌从事非法移民和非法控制恐吓信徒等行为已引起韩国警方和出入境难民管理部门的关注。
2014年5月28日,发生了震惊社会各界的山东招远6名“全能神”邪教成员围殴一名女子致其死亡的事件。但很少有人知道,在5.28事件主犯吕迎春的老家龙口,2013年10月曾发生一起女子杀父案,主犯依然是全能神信徒,其暴力本质昭然若揭。
2016年7月19日,韩国“宗教与真理”网站报道称,中国邪教“全能神”在韩国变身为“爱神教会”,并在江原道横城郡购买不动产,拟用于信徒群居及以此为据点进行传教。该网站向公众发出警示:全能神以“爱神教会”的名义开展活动,小心!
(2)偷渡后遭遣返,境外并非邪教组织的天堂。
据凯风网统计,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通过伪造难民申请材料向韩国政府申请政治避难。从2002年至今,100多名法轮功非法难民申请政治避难遭到韩国司法部门拒绝。目前,姜秀菊(谐音)等56名法轮功非法难民被拘押在韩国华城外国人拘留中心,等待被韩政府遣返回国。偷渡后遭遣返,连“难民操”也做不成了,看来境外也不是法轮功为非作歹的天堂。
(3)全能神、法轮功 邪教组织在其他国家难民申请情况。
加拿大如何对待非法移民?
根据加拿大媒体数据显示,中国公民在2012年以前的通过率比较高,大部分人能成功,越早申请越容易通过。2007年中国难民的通过率是64%。到了2015年1月到6月,共有5006人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其中3091人被拒。获得批准的难民申请人中,中国难民人数最多,达414人,通过率达47%。
据星岛日报报道,联邦法院于2016年7月18日就一名中国公民申请难民被拒后申请司法覆核的案件进行判决。该37岁的福建籍男子声称,他以信奉全能神教(Church of Almighty God)为由寻求难民保护。他的申请被难民局难民保护厅(RPD)拒绝,因为在他的身分确认上存在问题,且指他缺乏诚信,也没有主观上的恐惧。该男子作证说他审请加拿大签证只是将自己的护照交给了蛇头,并没有提供其他的信息。但法官发现在其申请签证的信息中有其家庭住址,而这一信息在护照上是没有的,所以认为其诚信值得怀疑。
法官认为他不可能轻易混过中国当局,而仅靠蛇头行贿就跨出国门,而且他在2012年12月曾去过美国,据称也是因为害怕宗教迫害,但在被拒绝入境后,他并没有向美国申请难民保护,因此难民局认定他离开中国的目的并非为了宗教信仰自由,而是有非法移民等其他目的。
美国如何对待非法移民?
综合洛杉矶华人资讯网、法佑网、圣拉蒙快报等媒体消息,2013年8月29日美国北加州南区法院裁定,一名华人移民因移民手续作假被撤销美国公民身份。
这名华人名叫钟杰(JieZhong,音译),住在旧金山湾区丹维尔市(Danville)。钟杰1999年2月10日持签证来美,2000年5月9日向美国当局提出庇护申请,称自己因习练法轮功而遭中国政府迫害,并于2000年6月26日获得难民身份,后来在2006年又与一名美国公民假结婚取得绿卡,最终于2010年3月入籍。
2010年年底,美国移民局官员开始对钟杰一案展开调查。2011年10月19日,美国当局指控其“通过对关键事实的虚假陈述来获得政治庇护身份”。
钟杰承认,自己从未习练过法轮功,即使回到中国,也不必担心会被政府迫害。从2006年起,钟杰已先后4次前往中国。法官根据以上证据在2013年8月29日作出裁决,断定钟杰并未受到胁迫,而且确实以欺诈手段取得了身份。
按照移民法,如当事人以欺诈手段骗取政治庇护和公民身份,则可能面临被遣返。
近年来,法轮功编造所谓在国内受“迫害”的谎言,以此骗取美国政府给予合法身份,然后倒卖给想获得合法身份的华人,这种手段成了法轮功捞取钱财的一个渠道。据报道,美国移民局和有关部门已经着手打击法轮功的这种欺骗行为,并于去年12月起诉了几名参与这种活动的律师。
七、诚信缺失构造了海外非法移民的诱因
从哲学的意义上说,“诚信”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无论对于社会、或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然而诚信对于非法移民倾向者却是一纸空文。无论全能神、还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皆是如此。
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海外所在国家申请政治避难时,都采用了伪造了个人的基本信息、隐瞒了自己真实的家庭情况、原籍所在国的社会关系、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诚信档案资料。善于钻取所在国家的法律漏洞,为自己因“宗教迫害”而申请政治庇护,从而达到长期滞留在韩国,完成非法移民的目的。
1、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的方式申请政治庇护或移民,如何处理?
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76条之3第3款规定发现获得难民身份认定时提交虚假的资料和陈述或隐瞒事实,可依法取消难民身份认定。
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89条之1第2款发现以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取得许可时,可依法取消许可。
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7 条之 2虚假申请签证或签证颁发认定书以及做此类中介行为,邀请外国人时,任何人都不得实施。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46条之1第2款规定违反第7条之2规定的外国人,或以本条规定中的虚假邀请等行为入境的外国人将被强制驱逐出境。
根据《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第100条之3第2款规定,根据本法进行各种申请或申报时,记载或报告虚假事实的;处以2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韩国难民法》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的方式申请政治庇护或移民,如何处理?
根据《难民法》第8条第五款第一项规定1.隐瞒的事实,或这样的虚假陈述如果提交难民申请假证件,即可被取消难民申请甄别。根据《难民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①如果司法部长难民地位的确定被发现不符合,或提交虚假陈述或虚假文件隐瞒事实,也可以取消难民地位。
根据《难民法》第47条第二款规定.提交虚假陈述与事实或虚假文件隐瞒或接收人道主义居留证认定为难民的人处以1年以下徒刑或监禁刑或1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八、结束语
非法移民是世界公害之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民是全世界共同的责任。虽然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对待非法移民问题上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但是在非法移民的问题上从来都是治标不治本。综上案例提到非法移民的存在的各种原因,例如公职人员腐败、非法中介、现行法律不健全等等。在非法移民治理过程中,我们往往需要综合考虑,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作用。现如今,非法滞留情况严重,非法移民盛行。通过假结婚的方式又无法及时甄别婚姻的真实性,从而被人钻取了法律的漏洞,这种情况将会使非法移民不仅不能有效的遏制反而会更加严重。
2016年9月28日,韩国国会出台了《金英兰法》旨在根除公务人员贪污腐败行为。我们也希望韩国政府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更好的遏制签证办理、移民业务办理过程中以权谋私、腐败受贿等行为,在对待非法移民的问题上,要达到标本兼治理的功效,就需要尽快的对《难民法》、《出入境管理法》以及签证的限定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切实认识到《难民法》在实施阶段存在弊端和不足,加快推进《难民法》改革历程,让真正需要人道主义帮助的人,得到《难民法》的人道主义关怀。
目前非法移民的现状令笔者担忧的是,像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集团都是曾经在海外其他国家有过暴力犯罪、暴力危害的异端组织,他们都试图通过政治避难的方式留在本国,那么长久以往,获得庇护的滞留者会越来越多。如果这些人员一旦发生暴乱事件,政府将无法控制局面,势必会向恐怖组织演变,到时候追悔莫及。
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在此问题上要高度关注,彻底铲除非法中介、非法移民、非法滞留、非法申请难民等地下黑色链条。为本地区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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